物业企业根据若干个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的主要项目
日期:2008-12-04
(1)“货币资金”项目。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待摊费用”项目和“预提费用”项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以及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费用。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待摊费用”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和“预提费用”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账户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加在“待摊费用”项目中以合计数反映。
(3)“未分配利润”项目。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账户和“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