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实物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日期:2008-12-04
(1)存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如果发生盘盈一般冲销管理费用。如果发生盘亏或毁损,如定额内自然损耗、收发计量等形成的盘亏或毁损,计入“管理费用”;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非常损失,如自然灾害等,在扣除赔偿部分和残料价值后,经批准后列入营业外支出。存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可分为两个步骤进行:
1)存货盘盈时,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转销存货盘盈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管理费用”等账户。
2)转销存货盘亏或毁损时,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及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款、过失人赔偿款,借记“材料”、“其他应收款”等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属于其他经营性质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例8-2】 光明物业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甲材料盘盈5 000元,经查明这项盘盈材料因计量仪器不准造成。
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的记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甲材料 5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 000
批准后,这项盘盈材料,因计量仪器不准,造成生产领用少发多算,所以批准冲减本月份管理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 000
贷:管理费用 5 000
【例8-3】 光明物业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乙材料短缺3 000元。其中1 800元属自然损耗,200元属管理不善造成,1 000元属于非常灾害造成。
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的记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 000
贷:材料——乙材料 3 000
经批准,上述盘亏材料的处理结果为:1 800元属自然损耗,列作管理费用核销;200元属管理不善造成,责成过失人赔偿;1 000元属于非常灾害造成,经批准列作营业外支出。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 800
其他应收款——××责任人 200
营业外支出 1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 000
【例8-4】 光明物业公司在司财产清查中,发现库存丙材料因火灾造成毁损1 200kg,该材料单价5元/kg,参加了保险。保险公司按损失额的80%赔偿。
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的记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 000
贷:材料——丙材料 6 000
批准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4 800
营业外支出 1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 000
(2)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盘盈,一般将其净值列入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出现盘盈大都是由于未及时入账造成的。固定资产出现盘亏或毁损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责任事故和丢失等,出现固定资产盘亏或毁损时,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果是责任事故造成的,由责任人酌情赔偿损失;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或丢失等原因,扣除残值和保险公司赔偿款后,经批准作为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可分为两个步骤进行:
盘盈时,应将按盘盈固定资产的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原值或市场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贷记“累计折旧”账户,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净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按规定批准后,将盘盈净值从“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
盘亏或毁损时,应按盘亏或毁损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盘亏或毁损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累计折旧、责任人及保险公司赔偿款后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同时按责任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按盘亏或毁损固定资产的净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
【例8-5】 光明物业公司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账外设备一台,估计重置价值6 000元,累计折旧估计为1 000元。
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的记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6 000
贷:累计折旧 1 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5 000
经批准,该机器由公司留用,作为增加营业外收入处理。根据批准文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5 000
贷:营业外收入 5 000
【例8-6】 光明物业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亏固定资产A一台,原始价值40 000元,累计已提折旧26 000元,毁损固定资产8一台,属于非常灾害造成,其原始价值共计24 000元.累计已提折旧共计20 000元。
批准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的记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8 000
累计折旧 46 000
贷:固定资产 64 000
经批准,上述盘亏的固定资产列作营,1z夕1-支出,毁损的固定资产属于非常灾害造成,由保险公司赔偿3 000元(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其余列作营业外支出,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 000
营业外支出 15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8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