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日期:2008-12-04
往来款项的清查包括对应收、应付账款和预收、预付账款等债权债务的清查。对应收、应付款项等往来账项的清查,采用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函询和同债权债务单位核对账目。单位应将清查日截止时的有关结算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在确保本单位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正确的基础上,编制一式两联的对账单,送交对方单位进行核对。对方单位核对后,应将核对结果在对账单上注明,加盖公章后将此联退回清查单位。“对账单”的格式参见表8-5。
表8-5 往来款项对账单(询证函)
××单位:
你单位××年×月×日到我单位购入××产品×X件,已付货款××元,至××年×月×日为止,尚有××元货款未付,请核对后将核对结果一同寄回。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单位:
你单位寄来的“往来款项对账单”已收到,经核对后结果如下: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应收、应付款项等往来账项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填列各项债权债务的余额。“往来款项清查表”的一般格式见表8—6。
表8-6往来款项清查表
总分类账户名称: 年 月 日
明细分类账户 |
清查结果 |
核对不符原因分析 |
备 注 |
名 称 |
账面余额 |
核对相符
金额 |
核对不符
金额 |
未达账项
金额 |
有争议款项
金额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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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现未达账项,也可采用前述调节方法予以调整相符。这里所说的未达账项,主要是指会计主体与对方单位之间因凭证传递时间的差别,发生的一方已经记账,而另一方尚未接到有关凭证没有记账的款项,未达账项类型与银行间的未达账项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