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日期:2008-12-04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和税前会计利润在计算口径与时间上不一致而形成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在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两种方法处理:一是应付税款法;二是纳税影响会计法。物业企业一般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1)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指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的一种核算方法。在采用此法进行核算时,企业按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进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这样,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期间。应付税款法主要适用于永久性差异的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物业企业所得税的发生情况,企业应设置“所得税”账户,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借方登记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所得税费用。结账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例7-28】 惊鸿物业公司2005年末税前会计利润为50万元,当前发生以下纳税调整项目:企业经核定的计税工资36万元,实际支付39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中有2万元超过税法规定准予扣除部分;投资收益中,从联营单位分来的已纳税利润1万元。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
应纳税所得额=(500 000+30 000+20 000-10 000)元=540 000元
应纳所得税额=540 000元×25%=135 000元
①年末计算出应交所得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135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5 000
②将所得税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135 000
贷:所得税 135 000
③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5 000
贷:银行存款 135 000
在实际中,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是按季或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例7-29】 云开物业公司收到税务部门退还的因多计而多交的所得税48 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48 000
贷:所得税48 000
(2)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或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一种核算方法。在这种方法下,企业将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单独出来,作为递延税款处理,并将其保留到时间差异发生相反变化以后期间予以转销。这种方法在具体处理时又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递延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问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应按原所得税率计算转回。
债务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问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金额时,应当按照现行所得税率计算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