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间的差异
日期:2008-12-04
会计和税收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两者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原则,其目的是为了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财务资料;所得税是以课税为目的,对企业的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进行征税。由于会计与税收对损益计算或纳税所得计算的目的不同,因此,对收入、费用、利润等确认与计算方法也不同。所以按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收法规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经常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有两种。
(1)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同一时期的纳税所得与会计利润不一致,二者问的差额,在以后各期不能转回。形成这种差额的原因主要是会计与税收在其计算收益或所得时所确认的收支口径不同。永久性差异既可能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税前会计利润,也可能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税前会计利润。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方法有两种。
1)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根据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时,可将一些费用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减少当期税前会计利润,但按所得税法规定,这些费用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从中扣除,这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要调增一些项目。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永久性费用支出项目有:①企业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②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和罚金;⑧超出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④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⑤超出规定的利息支出;⑥超过核定计税工资标准的工资性支出;⑦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⑧超标准计提的坏账准备、商品削价准备等。
2)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根据会计制度,可将一些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增加税前会计利润,但按税法规定,这些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即享受免税待遇,调减纳税所得。永久性差异收入项目主要有:
①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②企业从其他单位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但如果双方适用税率不同,企业从其他单位分回的已纳税的利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仍需调整。
(2)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指一个时期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前利润间的差额,其发生是由于有些收入、支出项目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与计入税前会计利润时间不一致。时间性差异发生在某一时期,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转回。时间性差异的影响,可能造成在某一特定时期内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不同,但最终的总金额是一致的。
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问出现时间性差异,主要源于以下原因:
①企业改变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②未经批准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如将存货发出或销售的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③不按税法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方法和期限进行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