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管理费用发生的账务处理
日期:2008-12-04
为了核算和监督物业企业管理费用的发生情况,应设置“管理费用”账户。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借方登记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物业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期末应无余额。本账户按管理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物业企业发生管理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现金”、“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坏账准备”等账户。
【例7-22】 飞亚达物业公司2006年8月发生如下管理费用:应付管理人员工资20 000元,应计提福利费2 800元,印花税500元,摊销本月应承担的劳动保险费3 000元,计提坏账准备200元,计提折旧费8 000元,支付安泰律师事务所咨询费2 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结算行政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时:
借:管理费用 22 800
贷:应付工资 20 000
应付福利费 2 800
②购买印花税票时:
借:管理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③分摊本月应承担的劳动保险费时:
借:管理费用 3 000
贷:待摊费用——劳动保险费 3 000
④计提本月坏账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200
贷:坏账准备 200
⑤计提折旧费时:
借:管理费用 8 000
贷:累计折旧8 000
⑥支付安泰律师事务所咨询费时:
借:管理费用 2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