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营业成本的内容
日期:2008-12-04
物业企业在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营业成本是指物业企业为获得各项营业收入而耗费的财物或劳务的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
物业企业主营业务成本是指物业企业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而发生的各项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项,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维修、保洁、绿化、公共秩序维护、客户服务等活动的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提取的福利费等。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日常维修保养、保洁绿化、公共秩序维护、客户服务等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问接费用包括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及提取的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信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等。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人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