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未分配利润
日期:2008-12-04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物业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于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是所有地得权益的组成部分。
从数量上说,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税后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利润后的余额。它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由于未分配利润属于未确定用途的留存收益,所以企业在使用未分配利润上有较大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