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纳税人:
为拓展增值税网上认证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自2011年10月20日起网上认证软件新增货物运输发票认证功能;在线升级后新版货物运输发票可实现网上认证,详询电话951051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人龙税务微信平台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