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学会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1990-11-1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方便我区企业做好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经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同意,新疆税务学会和新疆税务咨询服务中心拟于2011年12月20日左右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一期培训班,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专家来疆授课,专题讲授“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新规定和新要求”。邀请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和重点税源企业(年纳各税500万元以上)自愿派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地、州、市国税局、地税局从事企业所得税业务的工作人员1名;
2、各地、州、市的重点县(区)国税局、地税局从事企业所得税业务的工作人员1名;
3、各地、州、市重点税源企业负责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的工作人员(每企业限1人);
4、本期培训班总人数为500人,以报名先后为序,额满为止。
二、培训时间:2天。
三、培训费用:培训免费,食宿自理。
四、要求
1、各地、州、市国税局收到本通知后,请将本通知内容通知地方税务局和本地重点税源企业。由于本期培训班是自愿参加的免费培训,各地不宜作强行要求。
2、各地、州、市国税局应将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填写《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报名表》,并于2011年12月10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j12366@sina.com或传真至新疆税务咨询服务中心(传真电话:0991-3688071),各地国税局要指定一名联系人。
3、培训班报到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新疆税务学会胡光华,电话13079955666;
新疆税务咨询服务中心陈志华,电话18999836321。
5、培训主办单位为新疆税务学会,培训承办单位为新疆税务咨询服务中心。
附件: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报名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报名表
所属地区: 联系人姓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