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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时开具清单的有关问题 日期:2008-12-24
咨询问题:某单位贸易类,销售汽车配件,货物明细多达一万多种,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清单,必须逐条录入明细,无法使用“拷贝”功能,导致开票工作量极大,可否不使用防伪税控开具清单,而是用word制作格式相同的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 答复:不行。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你公司若常年需要开具销售清单,可以事先把有关明细录入到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时直接调用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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