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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对一些从事联运业务的纳税人在开具货运发票时有哪些规定? 日期:2008-12-18
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业务,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减去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对代开票纳税人的营业额为代开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收费,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运费。 以上所称联运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参与该项货物运输业务; (二)联运合作方向自开票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三)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将其接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作为原始计帐凭证,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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