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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校大力加强高层次教师的培养力度 日期:2008-12-18
近年来,山东省税校大力加强高层次学历学位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了教师学历学位层次结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鼓励深造。针对教师队伍中高层次人才缺乏的特点,根据省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有关要求,制定了《山东省税务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有关待遇等问题的规定》,对参加公派学习人员采取落实有关政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激励措施,支持和鼓励教师到高校参加高学历教育。
二是注重培养,舍得投入。在人才队伍的建设上,重点加强了对专职教师的培养力度,学校以"培训者优先培训"为指导思想,大力倡导、鼓励专职教师参加在职教育培训,把有限的名额和资金用在对专职教师的培养上。几年来,学校共选派14名教师到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等名牌大学深造,投入教育经费近40万元。
三是科学管理,细心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与每一位参加公派学习的人员均签定了协议书,协议中对公派学习人员学习期间应享受的待遇、遵守的纪律及取得硕士学位、学历后学费报销、个人应尽的义务等有关事项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积极协调、解决他们在学习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解除后顾之忧。对通过学习取得硕士学位、学历的教师,学校及时按照规定兑现有关待遇。
几年来,学校共选派了14名教师分别到6所高校参加税收、财务会计、计算机软件工程、法律等6个专业的高学历学习,其中已有8名教师取得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名教师取得了研究生学历,4名教师正在攻读研究生。通过深造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提高了授课质量和教学水平,为学校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上水平、上档次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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