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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将普惠 广州小企业主逾8亿 日期:2008-11-20
国家日前批准了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新的增值税政策实行后,无论工业类还是商业类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征收率将统一调低至3%。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这一政策调整将使广州市约25.5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益。据国税部门预测,2008年广州市小规模纳税人可实现税收23.9亿元,按2009年GDP预计增长8%测算,在政策不变情况下2009年广州可实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收收入25.8亿元。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后,预计将普惠广州小规模纳税人8.3亿元,其中工业类小规模纳税人将少缴税款3.7亿元,商业类小规模纳税人将少缴税款4.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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