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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大高新企业认定 企业所得税享受10%优惠 日期:2008-10-22
在当下经济环境较为疲软的情况下,浙江当地政府通过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以达到缓解企业税负助过难关的目的。 精工科技(002006)今日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公司被认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华海药业(600521)今日也同样披露了类似的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精工科技和华海药业,最近两日还有多家浙江上市公司发布类似公告,昨日就包括了浙江富润(600070)、海正药业(6000267)和华东制药(000963)等多家公司披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银河证券分析师董思毅对本报记者分析指出,关键总量在于税收优惠,在当下经济环境较为疲软的情况下,浙江当地政府通过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以达到缓解企业税负助过难关的目的。 以海正药业为例,兴业证券分析报告认为,此次认定海正药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15%的所得税税率将大大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公司今年的盈利规模计算,兴业证券预计税率变动带给企业的净利润增加额约达2500万元。据悉,海正药业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8%,已经达到国际研发型药企的平均水平。虽然公司一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之一,但是以往公司的税负一直较重,截至2007年公司实行的所得税税率一直高达33%.虽然每年的固定资产抵扣能够带来些许税收优惠,但是长期公司的有效税率维持在25%以上,明显高于21%的行业平均水平。 据记者了解,日前在浙江当地,当地政府正开展“辅导企业用足用好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措施”的专项活动,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强调“希望各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积极申报”。目前已有242家企业为浙江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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