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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地税局强化房地产税费管理取得成效 日期:2008-10-22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费管理,提高房地产税费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浮梁县房地产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今年8月,浮梁县地税局及时抽调了两名工作人员进驻县房地产税费征管中心办理相关税收征免事宜,通过与该中心财政、房管等部门间的有机衔接与紧密配合,实现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防止了违法违规收费和税收的流失,房地产税费征管取得明显的成效。 房地产税费统一征收管理,是在各职能部门审批权限不变的前提下,从国土、建设、房管、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本着“依法纳税、按规缴费”的出发点,按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搭建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传递机制,通过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以税费征管为主线,对县城和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登记、出(转)让和房地产开发销售、转让环节所涉税费实行统一征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交易者提供办证收费“一厅管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证”的一条龙服务。 为方便纳税人在地税环节更快、更好地办理相关税收征免事宜, 确保县房地产税费征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浮梁县地税局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派人到已开展该项工作多年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东乡县学习取经,借鉴东乡县在地税环节的征管模式,结合该局实际,从受理始到归档进行了全面优化,建立了交易征免台帐实施管理;对二手房和土地转让价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防止了税收的流失。同时根据交易的不同种类情形,分别设置了适用二手住房销售、二手非住房销售、个人自建房销售、单位自建房销售、转让土地使用权五种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注明了所要提供的纳税资料,使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以及交易需缴税费一目了然。 在工作要求上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关工作人员要引起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沟通,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和监管职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实施步骤上坚持以票控证、以证控税(费)原则,先税(费)后证的办事流程。在工作方法上要求加强配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实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后,规范了税费的征收,公平了税负,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人情税”、“关系税”;简化了办税程序,提高了征管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有效控管了税源,堵塞了税收漏洞,增加了地方税收收入,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8年8—9月,共征收二手房交易税费3.4万元,增幅达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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