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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落实抗震救灾车辆购置税减免情况 日期:2008-10-21
截至10月13日,雅安市国税系统对符合免税条件的共计69台抗震救灾车辆,已办理免税11台,免征税额126,609元;对已征税的58台,税额725,352元,已全部通知纳税人到国税征收机关办理免退税手续,目前已受理退税1台,税额7,418元。鉴于在符合免税条件车辆中,雅安市有相当一部分受赠车辆无车辆报税联或发票联,不能办理免税手续。而此税收优惠政策到今年12月31日将截止,建议相关单位请捐赠地政府或单位在12月15日前提供车辆相关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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