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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地税坚持民主理财阳光支出 日期:2008-09-18
近年来,泗水县地税局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制度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构建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高效的民主理财运行机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开展,为地税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一是该局成立财务结算中心,本着“民主理财、服务基层、廉洁高效”的原则,实行全县地税系统财务收支集中核算。 “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付钱”的管理制度使该局采购、付款、转账及现金分离,各岗位职责分明,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二是该局在深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办公室、计财科、监察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理财小组,共同参与审定每笔费用开支的合法、合规性。费用列支实行财务报销单联签制,每位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都享有财务开支监督权、不合理开支否决权,财务结算中心只有在财务报销单联签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列支。 三是重大财务事项实现单项审批制度,必须事前编报预算、事后编报决算,逐级报经局党组会集体审议后方可列支;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特别是计算机信息设备及价格超过5万元的固定资产购置,一律报经市局审批后,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实行政府采购;对车辆检修费、涉税资料印刷费及其他大宗物品的购买,坚持货比三家,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 四是为增加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实现阳光理财,该局按季度将财务收支状况及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在政务公开栏及内部网站上公布,自觉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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