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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税局加强车船税抵退税管理 日期:2008-09-18
针对车船税日常管征中,常出现因车辆退保而要求抵退车船税的情况,省地税局积极加强对车船税抵退税的审核管理,避免税款损失。主要做法:一是对于纳税人由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的而申请抵退税的,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保险公司批改单、车船税完税凭证,方予以办理。二是对于因车辆过户终止保险而申请退税的,做好前车主缴纳的车船税仍然有效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帮助其开具完税凭证。三是对其他原因车辆退保的,若提供不了同一个年度已另交车船税完税凭证的,不予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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