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禁止对服务业乱收费 社区服务业免“三税”
日期:2008-09-17
从今年开始4年内,我省财政将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扶持服务业。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对服务业在税收、资金支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省政府要求各地不准对服务业在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再乱收费。
个人可投资信息服务行业
《政策》指出,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也就是说,今后,个人也可投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信息服务等行业和领域,并在注册登记、资质认定、项目审批、融资等方面享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按照《政策》,各类服务业企业在登记注册时,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社区服务业免缴“三税”
从事社区服务业,可免缴“三税”。我省规定,凡是在社区内从事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和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服务业的,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
另外,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对其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免征营业税;对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取消“名单”外的乱收费
《政策》指出,今后,除了国家和省里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能再对服务业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同时,要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禁止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外的一切收费。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