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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国税局七大举措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 日期:2008-09-05
近日,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国税局出台七大举措,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深得纳税人欢迎。 一是归口服务职责。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国税机关找纳税人调查核实事项,按属地管辖原则经税源管理科领导批准后,由税收管理员实施。稽查案件按稽查计划由稽查实施人员实施。 二是简并涉税资料。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保留的涉税事项资料,任何单位、个人不准再要求纳税人增加报送其他涉税资料。 三是优化办证流程。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实行先发证,后实地核查。对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当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主体税种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国地税联合办证企业纳税人除外),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在后续实地核查。 四是改进普票发售。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推行裁剪式发票。将个体纳税人“交旧购新”发售方式改为“验旧购新”,发票存根联由纳税人自行保管。纳税人领购发票时,取消“盖章出门”制度。发票核发数量按满足两个月用票量核发(起征点以下纳税人按一本核发)。对用票量较大的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对农业龙头企业、治污企业、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的行业、招商引资企业、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为A类的纳税人按纳税人需要不限版发售发票。 五是控制涉税收费。税务登记证、发票工本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不得设定其他税务行政收费项目,不得超标准或者搭车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办税厅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规范稽查执法。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实施稽查。严格执行稽查进户许可制度、法律救济事宜告知制度和税务稽查回访制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七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健全纳税服务功能,在办税服务厅增设纳税人自助办税区。规范设置“综合服务”、“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三类窗口,推行一窗式服务。加强纳税咨询辅导,无偿提供办税指南、办税服务联系卡。完善服务承诺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导税服务等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积极争创最佳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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