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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税办税服务厅“五统一”建设成效明显 日期:2008-09-04
办税服务厅“五统一”建设工作的推行,使宁夏国税系统60多个办税服务厅的功能进一步拓展,窗口服务的辐射作用得以增强,税收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实现了“三个减少”。即减少了纳税人排队办税现象,减少了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现象,减少了税收管理员工作量。综合办税窗口的设置,改变了以前只能在专设窗口办理专项业务而产生的排队、拥挤现象。一些过去分散在其他部门办理的业务前移到办税服务厅,简化了办税程序。大量日常工作移至办税服务厅办理,减少了税收管理员近20%的工作量,促进了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 实现了“三个提高”。即提高了人力资源利用率,提高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运行质量。办税服务厅全职能综合办税的实行和各类票证统一管理,使全系统减少办税窗口47个,占到了窗口原数量的30%,减少岗位人员63人。作为税收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源头上为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供了数据支持,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的运行。 实现了“三个转变”。即服务方式有了新转变,工作态度有了新转变,纳税选择有了新转变。新的办税流程真正实现了服务方式由“多头跑”到“一窗式”的转变。目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由过去的分别在5个窗口办理变为在1个窗口即可办理完毕,由“多窗式”办理为“一窗式”服务。综合征管软件和执法责任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工作量,评定每个岗位人员当月实际完成的单项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实现了“要我工作”向“我要工作”的转变。同城办税、国地税联合办证、多元化申报的推行,使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有了多种选择,除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的特殊业务外,普通业务可以就近或者通过网络办理,实现“定点式”向“多点式”的转变。 实现了“三个增强”。即增强了纳税服务能力,增强了办税过程的公正性,增强了纳税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纳税人自助办税业务、电子报税管理业务的开展以及纳税资料的统一管理,强化了税务人员的服务职责,提高了服务纳税人的综合能力。税前辅导、自助办税、双屏办税等措施,增大了办税过程的透明度,扩大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一机双屏”液晶显示屏计算机的安装使用,既公开了办税程序,避免了操作失误,也接受了纳税人监督,实现了征纳互动。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的人性化布局,快捷周到和符合礼仪规范的服务,把人性化的服务理念融入到了纳税服务的每个环节,使纳税人充分感受到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豪与光荣。 实现了“三个降低”。即降低了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疑惑度,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办税服务厅内外标识的规范统一,提升了办税服务厅的整体视觉效果,打造了庄重、严谨、统一、和谐并具有亲和力的国家执法机关形象。富有行业特色的统一标识,有助于纳税人准确、快捷、便利地上门办理涉税事项,避免了纳税人走“冤枉路”,节约了纳税成本,极大地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去年以来,全系统连续达到了纳税申报率100%、税款入库率99.97%的历史最高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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