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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民生税收营造东阿和谐的税收环境 日期:2008-08-06
东阿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8月,现有干部职工150余人,担负着全县4000余户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我局始终紧紧围绕地方税收工作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抓源治本,认真贯彻“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理念,以人为本,依法治税。自建局以来,县局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1亿元,年平均递增速率为20%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省局2008“质效年”活动为契机,弘扬敬业奉献的税收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向上的税收文化氛围、构建文明和谐的税收征纳环境,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县局连年被市局、县委、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有263人次受到市局、县委、政府立功、嘉奖。6个农村分局和县局直属征收分局已全部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有4个办税服务厅被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示范岗”,稽查局被省妇联评为“省级巾帼文明岗”,6个分局创建为市级文明地税分局,有2个分局创建为省级青年文明号,有6个分局创建为市级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建成率达到100%。2002年县局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03年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3年9月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4年2月被省档案局评为依法治理档案先进单位。2005年被共青团山东省委评为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01——200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06年县局先后被市文明委命名为市级文明机关、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机关。2007年,被评为县级“行风建设十佳单位”,被市政管理局和市风景园林协会评为“市级花园式单位。2008年5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东阿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被中共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聊城市监察局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6月20日,我局纳税服务中心荣获“全县十佳文明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2008“质效年”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依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科学部署各项工作,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税收收入呈现高速、平稳、均衡增长的良好势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平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地税收入再上新台阶。 2008年上半年,我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2086万元,同比增长37.66%,增收330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186万元, 同比增长36.64%,增收2999万元;其他收入完成900万元,同比增长51.52%,增收307万元。 分级次看:中央级收入2686万元,同比增长3.33%,增收87万元;省级收入1354万元,同比增长47.10%,增收434万元;市级收入1219万元,同比增长41.32%,增收356万元;县级收入6602万元(剔除地方教育附加),同比增长55.93%,增收2368万元,完成县级预算10130万元的65.17%。截止5月20日,我局已经提前40天完成县级收入过半。 二、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促进东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东阿县地税局坚持高标准、立足高品味、追求高质量,把“最规范的管理,最优质的服务,最良好的环境”提供给纳税人,让每一名地税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人人是窗口”的服务理念,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架起了为纳税人“零距离”服务的桥梁。该局在优化服务环境方面,开辟了多种“绿色通道”,购置了电子滚动显示屏和税法查询触摸屏,设置了纳税指南,把知情权、裁判权、监督权交到纳税人手中,把纳税人的呼声,纳税人的需要作为税收工作的第一信号和根本所在,赢得了纳税人的赞誉;在充实服务内容方面,推行了税务约谈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制、限时服务制和“一窗式”管理、“一表式”申报、“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创新服务方式方面,推出了“纳税提醒制”和“阳光评税”制,实行双定户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和“委托银行划转”,简化了程序,方便了征收;在拓宽服务领域方面,根据全县地域特点、人口密度、经济状况先后设立了6个基层分局纳税服务中心,定时定期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在维权服务方面,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为福利企业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13万元,为22户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减免税款3.5万余元,充分体现了税收执法中的诚信服务,使纳税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打造民生税收,营造东阿和谐的税收环境。 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与民生密不可分。税收之“取”,贵乎公平、公正;税收之“用”,重在合理、有效。税收要有助东阿经济发展,实现高位突破,获取长远发展的动力支持,必须十分关注民生,这也是税收的要义所在。改革开放30年来,东阿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成果令人瞩目,各种矛盾也随之彰显,民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税收之于发展和民生,在于“取”,更在于“用”,还在于“取”与“用”的过程。对地税部门而言,一要“法治”,一要“服务”。法治,即规范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为“发展”提供外在保障;服务,即减轻纳税人负担,构建更加和谐的征纳关系,为“民生”增添和谐之音,为东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具体的讲,税收关注民生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税制要合理,税负要公平。税收的公平、公正性十分引人注目。税收体系的设计和架构,既要对纳税人整体具有普遍适应性,不重复征收,也不产生遗漏;又要考虑纳税个体的税收负担,一方面为政府生产公共物品提供财力保障,另一方面合理税负,不致造成纳税人负担过重。要按照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方向,真正体现税收基于民生之公平公正的努力。 其次,税收政策要提供正确导向。税收政策调节收入分配和社会资源配置,产生激励效应,影响公共抉择。税收政策的制定须考虑两个导向:一是发展导向,即税收政策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税收政策应向诸如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业等倾斜,以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二是民生导向,即税收为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和维护社会公平服务,向诸如支农惠农、慈善捐助等方向倾斜,以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 最后,税收收入要为改善民生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近年来东阿地税收入快速增长,从1998年到2007年,东阿地税年均增长25%左右,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税收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但税收高速增长的同时,要防止税收陷入“取之于民易、用之于民难”的尴尬境地。解决这一困境,一是要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三农”是发展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就业、支农惠农、节能减排、公益捐赠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出口退免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把“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税收理念贯穿于整个税收工作之中。二是要关注税收流向。就现阶段而言,要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三就三保”等问题。通过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各级政府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 2008年税收宣传的主题是“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民生气息扑面而来,无处不在”。面对税收与民生的关系,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雷振国说:“要让税收为民生保驾护航”。 第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惠民”扶持力度。 “300元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无足轻重,可对于我的家庭就意味着吃饭有了保障。”这是刘集镇的一个快餐老板在收到东阿县地税局《调整定额通知书》和《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后说的一句话。该老板夫妻二人原棉厂职工,下岗在家,供养着儿子上学。“经历了人生最灰暗的时期,甚至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在朋友的帮助下开起了包子铺,一家人全靠小店的生意生活。 2006年全省地税系统将个人经营者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到了5000元。像包子铺老板一样的小本生意人都可以免税了。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县起征点以下的个体经营者1500余户共享受了500多万元的税收优惠。 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是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决不能以牺牲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来换取税收收入的增长。这是东阿县地税局的征收理念。 长期以来,东阿县地税局把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作为地税部门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把关、认真审查、详细核对,按规定的程序、时间、权限及时予以审批办理,规范税收经济秩序,营造“助民”发展环境,优化纳税服务。县局将纳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服务民生的直接体现,立足税收,关注民生,积极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坚持用优质高效纳税服务使纳税人如沐春风,感受到纳税服务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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