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08-08-06
记者从铜陵市财政局获悉,自推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后,我市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工作,房地产应征各类税收呈现高幅增长态势,2006年至今年6月,一体化税收收入已达32741万元。
为加强税收征收,堵塞漏洞,从2005年10月起,我市财政开始尝试对房地产业税收采用一体化征收模式。即在财政契税征收窗口统一征收房地产转让诸环节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存量房交易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土地转让交易土地增值税、土地交易印花税等,这些税收全部属于地方财政收入,但由于流转环节多,如果不能有效管理,极易形成征收漏洞。为此,市财政局契税征收机关在征收契税的同时,根据所掌握的相关信息,在检查和征收房地产方面税收的其他税种时,分别填开税票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市房产、国土等部门在办证过程中严格把关,实行“先税后证”,从而有效避免了土地流转、房地产开发买卖、房屋转让等方面的税收流失。
据统计,从2006年至今年6月,我市征收的房地产一体化税收收入达32741万元。其中,2006年征收8945万元,2007年征收14167万元,增幅达58.4%,-超过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30个百分点;今年1--6月,已征收房地产一体化税收96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