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土地使用税新标准出台
日期:2008-07-15
继本月初,合肥市市区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新标准出台之后。7月11日,长丰县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新标准报经市政府审批通过。
据了解,新标准主要在三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扩大了征税范围,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也确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二是提高了税额标准,新土地使用税等级年税额标准较原标准平均提高2倍多;三是适当调整了等级区域。
据介绍,根据新规定,该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分为3个等级,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标准分别为3.4元、2.6元和1.8元,新的税额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经预测,新标准的执行将使该县土地使用税年收入突破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