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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市地税局率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法培训 日期:2008-07-08
7月4日,塔城市地税局税政法规人员在塔城地区供销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上,就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优惠、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班上还就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专题展开了讨论。近40家合作社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村互助性经济组织,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该局表示在今后税收征管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管理,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扶持优惠政策,为参与合作的农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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