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滁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4.5倍 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01.1%
日期:2008-07-04
上半年,该市征收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7815万元,同比增收6398万元,增长451.2%,增幅居全省第二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01.1%,占全市地方税的比重由上年的2.1%上升到8.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措施:一是早做准备,精心测算。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发布后,积极行动,深入调研,向市政府及时报告拟定的等级、税额标准和等级范围的划分方案,以及政策调整后对收入的影响。
二是广泛宣传,耐心解释。通过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户外宣传、下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向纳税人宣传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细致耐心地解释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消除企业因政策不明而产生的抵触情绪。
三是高度重视,严格征管。全局上下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新的征收标准和征收范围,并加大力度清理去年因政策未确定而遗留的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