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射洪县地税局健全六项制度建立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日期:2008-06-24
一是健全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二是健全限时办结制。对能够当场办理的必须当场办结;对特别紧急的纳税事项要急事急办;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承诺时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实行“责任追究上靠一级”的办法,坚决追究违反有关制度,破坏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四是健全服务承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通过网络、地税阳光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健全绩效考核制。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对不按时完成和完成质量比较差的,进行惩罚告诫。
六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制度。加大对有效投诉案件和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