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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淅川地税局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日期:2008-06-19
一是明确目标。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具体创建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整体做到规范完善,巩固提高,开拓创新,再创一流,形成人人关心集体荣誉、人人关心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成为一种群众性、自发性的行动。二是加强领导。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一岗两责”,要把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摆在促进地税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实现与税收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加强协调。要积极与同级及上级文明委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汇报反馈创建活动信息,搞好协调,争取支持,掌握工作主动权。四是完善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制度,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搞好年初规划、半年自查和年终审报验收工作,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规范完善,促进我县地税系统创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五是严格追究。要克服创建工作中“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克服厌倦和麻痹情绪。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没有起色或因责任事故而使文明单位、文明系统称号受到警告、降级、撤销处分的,县局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任何评先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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