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辆购置税“退税”名义骗钱
日期:2008-06-11
近日,社会上出现个别不法分子盗用国税机关的名义,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通知”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以骗取纳税人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导致个别纳税人上当受骗,蒙受损失。昨日,记者从东莞市国税局获悉,以车辆购置税“退税”名义骗取钱财可向公安机关或税务机关举报。
东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有车辆购置税的减、免、退税业务,均需纳税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在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办理;而税务机关也不会要求纳税人提供银行账号的密码。
东莞市国税局提醒市民,如有疑问可登录东莞国税信息网,或者拨打电话22608280、22620880咨询办税服务人员,广大纳税人如发现诈骗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或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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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此外,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免税文件予以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