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淅川县地税局抓住“四点”深入开展纳税评估
日期:2008-06-04
一是盯住“疑点”。首先,将低、零税负申报以及其他申报异常的纳税人,确定为重点“嫌疑”对象,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其次,对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集思广益,共同深入剖析,分析比对,理清思路和方向,寻找突破口。
二是消除“盲点”。将建筑业营业税作为评估重头戏的同时,将印花税纳入正常评估范围开展评估;充分利用征管软件系统等税收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纳税人横向纵向历史数据搜集的同时,积极收集第三方信息,努力消除信息盲点和管理盲点,拓展视野,活跃思路,寻找线索。
三是解决“难点”。对存在问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的企业,通过积极主动的调查、数据采集和综合分析,测算出一些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指标值,便于具体评估时参照,使难点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注重与纳税人面对面的宣传、交流,打消其顾虑,督促其积极配合评估工作。
四是关注“重点”。在评估对象的选择上,实行分类管理,将纳税评估重点放在重点税源户、重点行业税负明显偏低的企业,有针对性地确定评估对象,开展纳税评估,提高评估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