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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国税局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 日期:2008-03-07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该局一是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协查系统3.0版的平稳运行。二是对协查岗位的工作人员不随意变动,对未经培训的,不准安排上岗,保证协查人员的相对稳定。三是建立协查事故通报制度,对人为造成协查事故的及时通报,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四是对委托发起协查的发票进行认真分析和筛选,同时向受托方简述案情,提高委托协查选票准确率。五是切实做好异地协查案件查处工作,把协查信息作为案源管理,对受托协查要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深入开展检查。六是对回复委托方的检查案卷认真审核,对取证不充分、定性不准确的要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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