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辖区上市公司07年报须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日期:2008-01-19
福建证监局局长岳仁华日前表示,福建辖区上市公司在编制2007年年报时必须将社会责任情况编制进去。
福建证监局日前在证监会系统内率先举办了辖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培训会,35家上市公司以及15家拟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岳仁华说,社会责任要求是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内涵的扩大,是公司治理的升华,也是长期发展的趋势性要求。社会责任要求不是“作秀”,也不是为了“装点门面”,应该成为上市公司扎实的基本功。辖区上市公司每个项目的推进实施都要把社会责任加进去。
去年以来,福建证监局积极引导辖区上市公司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去年8月,在福建证监局的指导下,福建上市公司在国内首创发出履行社会责任的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