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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局强化市场经营户税收管理 日期:2007-12-29
一是要求市场主办方协助管理。督促市场主办方切实履行好“协税护税”的职责和义务,配合税务机关在市场内做好税收宣传、发票使用情况监督、经营户税收定额的核定和调整及漏征漏管户清理。二是清查户籍信息。对市场内非独立经营户,摸清其与总机构的关系,确保销售并入总机构汇总纳税。三是实行分类管理。将市场纳税人分为查账征收户、定期定额征收户、未达起征点户、临时经营户,根据类型不同采取不同的征管方式。四是加强发票管理。审核经营户发票用量,对长期不领购发票的经营户,突击检查销货日报表,加强对商品销售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以及成本核算的管理。五是采取预警管理。通过对经营户经营情况的了解,采集经营情况的数据,设置预警指标,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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