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提前完成税收任务 同比增收45.6亿
日期:2007-12-25
至12月15日,广西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220亿元,同比增收45.6亿元,增长26.1%,提前15天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全年地税收入任务。
今年广西地税收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地税收入屡创新高。今年1-10月收入为187.6亿元,超2006年全年收入水平。二是地税收入增长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除1月份(增长16.4%)外,今年以来各月累计增幅均在22%以上。截至12月15日,地税累计增长达26.1%,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9个百分点,为今年以来增幅最高水平,也是广西地税系统自1994年成立以来同期最高水平。三是主体税种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大部分税种收入增长较快。截至12月15日,主体税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8.3%和38.1%,对地税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7.4%和22.9%.四是大部分征收单位收入形势良好。五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税收增势强劲。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6市实现税收较快增长,截至12月15日6个市实现地税收入92亿元,同比增长29.1%,高于同期全区地税收入增幅总水平3个百分点,占全区地税收入比重的41.8%.六是重点行业实现税收增幅较高。今年以来广西固定资产投资和房产销售保持旺盛增势,为房地产业税收增长提供了充实税源。
广西地税收入实现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配合税收工作、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断增强,以及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坚持依法治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从而保证了地税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