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七大精神指导深圳地税税收实践
日期:2007-12-06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党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方针的新概括、新发展。
其中,十七大报告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标中,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提出了更具体要求。
要实现这些目标,对于我市税务部门来说,意味着充分领会报告实质,坚持用十七大报告精神指导税收实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特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日前,深圳地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新时期的治税思想、治税方略,坚持走税收科学发展之路,全力促进我市税收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该局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下,确立发展新思路,采取工作新举措,努力推动地税事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坚持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市地税局局长及聚声表示,将加大组织税收收入的工作力度,落实税收政策,构建有利于实现税收与经济良性循环增长的机制,确保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为政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裕的财力。
他同时还强调,市地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税收形势和税源状况的调研分析,为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做好参谋服务,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其中,重点落实各项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配合深圳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战略,充分培育税源,实现经济与税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激励企业推进产业研发、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为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等战略目标服务。
强化税收调节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未来,我市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的收入监控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发挥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平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该局将认真落实国家鼓励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市再就业工作,大力扶持弱势群体。同时,推进二手房交易实施评估价格征税工作,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税收调控,做好物业税改革试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整合管理资源推进科学管理
在科学划分税源管理层级、管理类别的基础上,市地税局将综合运用户籍管理、纳税评估、税源分析等管理方式,构建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其中,将重点做好高风险纳税人管理、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政策过度和衔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为工作重点,同时,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车船税代收代缴等地方税征管等工作。
此外,该局还将全力推进我市税收信息化建设,做好新电子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特别是在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等领域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构建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借助社会管理资源,争取工商、公安、海关、金融、规划、国土、出入境管理和银行等部门、机构的支持配合,畅通涉税信息共享网络,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
严格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
据透露,未来,市地税部门还将严格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争取营造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一方面,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为我市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发展环境。
另一方面,做好纳税服务,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程序,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纳方式,在征管中注重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税法宣传,优化纳税咨询,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建立税务稽查建议制度,针对稽查中发现企业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税收缴纳等存在的普遍问题,向广大企业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创新人事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地税干部队伍,是确保我市地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人力保证。为此,市地税局将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人事管理,以健全岗责体系为核心,构建权、责、利相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
据介绍,该局将陆续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教育培训,建设税务系统专门人才库,建立专业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梯次人才队伍。加强行政管理,成立内部决策咨询机构,制定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做到科学决策。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设具有核心价值理念的地税文化,营造鼓励人们干好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工作氛围。
同时,推进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落实《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坚持将廉政制度建设覆盖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行政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严惩腐败,促进为税清廉。
明确五个定位完成八大任务
新形势下,市地税局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和要求,立足科学定位,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
五个定位:确保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为实现科学发展的新定位,市地税局针对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新时期深圳地税工作的五个职能定位:为国家执法、为政府聚财、为经济出力、为社会尽责、为民生解困。
——为国家执法,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国家税收权益;
——为政府聚财,保持税收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增强政府财力,为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供充裕财力保障;
——为经济出力,用好用足各项税收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培育税源,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为社会尽责,积极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鼓励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为民生解困,发挥税收对改善民生福祉的积极作用,扶持弱势群体和贫困阶层,抑制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八大任务: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为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深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市地税局将始终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理念,在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全力以赴地完成好八大工作任务。
——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更好地为我市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更好地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更好地为我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服务;
——更好地为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更好地为我市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服务;
——更好地为我市改善社会民生、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
——更好地为我市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福利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