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局要求做好岁末年初各项税收工作
日期:2007-11-21
今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税收工作,对于全面完成本届政府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为下届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自治区地税局下文,要求做好岁末年初各项税收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根据自治区地税局既定的工作部署进行督促检查,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尤其是对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条例以及中央有关宏观调控的税收政策,要抓紧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1月1日顺利实施。
二是坚决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既要坚决杜绝收过头税,严禁转引税款;也要坚决防止有税不收、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和违规批准缓税。
三是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着力解决广大地税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五是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