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提醒:完税车辆被盗 可申请退车船税款
日期:2007-11-13
近期有一些车友致电北京地税12366热线,询问有关缴税事宜,北京地税日前作出了答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是询问已完税的车辆被盗,是否可以申请退还被盗期间已缴纳的税款。
北京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而对于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辆,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