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对重点行业开展纳税评估 月底前方案将出台
日期:2007-11-13
日前,陕西地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有针对性地对所辖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纳税评估。
根据《通知》,榆林、延安、铜川市地税局以能源化工业为重点,西安市地税局以高新技术、建筑、房地产、金融业为重点,咸阳、渭南、宝鸡市地税局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汉中、安康、商洛市地税局以服务业为重点,杨凌地税局以现代农业企业为重点。《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据要制定分行业纳税评估实施办法,并结合汇算清缴工作有效实施纳税评估。
《通知》要求,各局要在2007年11月底前将分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办法及具体实施方案上报省局(所得税处),确保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有效开展。
相关法规链接: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陕地税发[2007]1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