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车船税10月8日开缴 提醒纳税人需填车辆信息
日期:2007-09-20
据悉,今年车船税的征收时间确定为10月8日至12月31日。日前,天津市地税局发出紧急通知,提醒纳税人需要对纳税车辆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填写车船税信息采集表。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市地税局专门设计了《车船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电子模板,纳税人可在该局办税厅领取和拷取信息采集表和电子模板或通过天津地税网站(www.tjcs.gov.cn)下载。
据了解,车船税信息采集表的填写必须按照如下要求:1.信息采集表只需填写“纳税人基础信息”表,“车辆类型编码”与信息采集无关,相关信息不能随意删改。2.“纳税人基础信息”表中的各项应如实填写,其中“注册地”“机动车牌照类型”和“车辆类型”均为下拉选择项,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即可。3.对该采集模板中各标题项的内容和顺序不得改动。4.信息采集只能使用地税局制定的模板,纳税人不得自己编制类似的采集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