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税局秦淮分局努力拓展纳税评估领域,今年初该局根据《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规程》的规定,不断摸索,积极尝试,以行业纳税评估为突破,努力构建所得税行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为日后行业纳税评估的开展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明晰评估思路,以行业纳税评估为突破
该局去年曾参与系统所得税纳税评估的试点工作,鉴于试点工作的经验积累,该局明确今年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总体思路:从行业纳税评估着手,即首先构建行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利用建立的模型测算行业平均值和值域范围,进而针对性地对重点纳税人、重点问题进行评估,不断求证行业评估的规律性;其次利用行业评估分析行业运作特点、经营方式和市场规则,发掘行业涉税共性问题,从而规范行业后续管理。
遵循这一思路,该局紧扣区域特点,以区域新的经济税源增长点作为纳税评估的首选,以区域内大明路汽车一条街汽车销售行业作为开展行业纳税评估的突破口。
二、建立评估模型,探寻行业评估的有效方法
构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行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是开展行业纳税评估的关键,也是行业纳税评估取得实效的保证。该局在对去年试点运用的相关指标作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税收征管中掌握的管户的实际情况,潜心研究并构思,初步构建了企业所得税行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
该评估模型以EXCEL表格形式设置,由“行业评估选案指标及基础数据采集表”、“行业评估分析指标表(申报统计)”、“行业评估分析指标表(纳税调整)”、及“行业评估指标计算表(财务指标)”构成,在模型的建立和具体指标的设置上,本着可持续改进和长远发展的观点,且充分考虑汽车销售企业的经营和核算特点,使其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依托评估模型,该局开展行业评估呈现出以下特点:
1.数据采集更具完整性。大明路汽车一条街是南京最大的汽车市场之一,有汽车销售企业约40家,其中一级经销商(3S、4S店)22家。分析税户构成,2002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10家,在此之前成立的企业12家,为全面反映一个行业的整体情况,该局打破所得税分属国地税管辖的征管界限,对该行业22户企业自开业以来的基础数据、申报资料及企业设立章程、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进行了全面收集,完整归集了行业历史数据和本期数据、行业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使测算出的行业指标数值更趋准确,为下步的纳税评估实施、以及以后年度对行业平均数值的指标维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2.对象筛选更具针对性。以往户数筛选主要采取按照各项选案指标值偏离历史水平、行业水平的偏离程度进行打分筛选的方法。这一筛选方法较适合于开业一定年限且持续经营的企业,而相对汽车销售行业中新办企业较多的情况却不适用。本次行业评估该局打破这一常规的筛选方法,尝试新的选案思路:一是以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收入总额与利润总额比率、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和销售收入期间费用率六个评估选案指标为基础,计算各户的历史指标值、本期指标值和行业平均值,并将本期指标值与历史指标值作纵向对比,将本期指标值与行业平均值作横向对比,据以对22户企业进行排序;二是辅以销售成本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变动率、应收帐款变动率、综合折旧率等共16项财务会计指标作为辅助选案指标,分别计算各户的历史指标值、本期指标值和行业平均值,作纵向和横向的数值对比,并根据比对结果对22户企业进行排序;三是将两次排序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和求和,对22户企业进行打分,根据得分多少排出最终户名。
运用这一筛选方法进行对象确定,一是利于对重点纳税人的重点评估,根据排序结果确定评估对象;二是利于分阶段分步骤的实施纳税评估,将22户企业分做若干次纳入评估范围,进而对整个行业进行全面的纳税评估。
3.评估分析更具实用性。该局利用去年对“一条街”开展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中掌握的行业总体情况和涉税动向,在评估分析指标的设计上偏重于企业的纳税申报信息和纳税调整事项,评估分析模型由“行业评估分析指标1(申报统计)”、“行业评估分析指标2(纳税调整)”两张电子表格共29个指标数据构成,分别记录企业的历史数据、本期数据和行业平均值,为评估人员的案头分析提供了较准确、完整和直观的审核评析数据和疑点指标,为评估实施确立了富有参考价值的评析指标体系。
三、运用评析指标,剖析行业涉税问题
该局在运用行业评估数据模型进行对象稽核和指标分析的同时,并与重点税源岗和各稽核管理科作沟通,了解企业近期经营状况和日常税收征管信息,将获取的信息与相关指标一同作综合评判,最终锁定8户企业作为此次行业评估对象。从评估结果看,“行业评估分析指标”中所列示的与行业平均值差异较大的相关指标,通过与纳税人的评估约谈及要求纳税人举证,相关涉税疑点都得到了证实。
如在对“江苏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指标分析中,发现其期间费用率和综合折旧率两项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值,且差异值较大。带着疑点与企业进行评估约谈证实:一是该公司将汽车生产厂家在华东地区所做的汽车广告支出3.89万元在当期销售费用中列支;二是企业法人代表将其另投资成立的“南京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有关宣传费、车展费等费用7.61万元在该公司当期销售费用中支出;三是公司在计提房屋折旧时缩短计提折旧年限,评估期内多计提折旧费用17.54万元。上述事项共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9.04万元。
又如在对 “南京XX汽车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分析中发现两个涉税疑点,一是该公司申报指标数据与财务指标数据不一致,二是公司没有对外投资行为而其年度会计报表中却反映有“投资收益”一项,二者是否存有联系?针对疑点要求纳税人举证,得知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没有将其所属分公司的财务纳入总公司一并核算,而只简单的将分公司实现的会计利润作为“投资收益”收回,但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缴申报时则按照税法的规定及新申报办法的要求进行调整并申报。虽然没有涉及少缴税款,但针对企业在财务核算上的问题,分局及时向纳税人发出了评估建议。
通过对纳税人的具体纳税评估,证实模型在纳税评估选案、提示纳税人疑点、帮助评估人员审核分析等方面起到了明显作用。
四、完善评估模型的打算
受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影响,近两年开展所得税纳税评估必然会受到对象选择的局限和新办企业历史数据缺乏、企业运作初期经营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由此会给行业平均值的测定和各指标值域范围的界定带来困难。为此该局将从以下方面对行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进行完善:
一是对已建立起的汽车销售行业数据模型逐年收集行业基础数据,测算各项指标的行业平均值并进行数据维护,通过不断积累真正建立起科学合理、相对准确的行业指标参照值和值域范围;
二是针对行业发展变化修订原有指标,使评估模型更趋完善;
三是举一反三,由汽车销售行业评估模型延伸建立其他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逐步深化企业所得税行业纳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