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国计生财字[1990]第23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将各级计生委及药具管理站1989年底前累计滚存结余的避孕药具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其会计帐户的调整和结转方法通知如下:
一、新、旧会计科目的调整和结转方法。
(一)将年终尚未核销的拨出类科目分别对应冲销拨入类科目。即:
收:拨出药具经费
付:拨入药具经费
收:拨出专项经费
付:拨入专项经费
(二)将拨入类科目及“药具基金”、“经费包干结余”余额转入“经费暂存”科目。
即:收:经费暂存--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付:拨入药具经费
付:拨入专项经费
付:药具基金
付:经费包干结余
(三)将“库存药具”科目转入“经费材料”科目。即:
收:经费材料--库存药具
付:库存药具
(四)将其他科目如“固定资产基金”、“经费暂付”、“经费现金”、“经费存款”等也相应由预算外转入预算内相应的科目。
二、1990年仍延用旧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编报年度决算时,要按上述要求进行调整。
三、各级药具站,在使用资金时,应先安排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并保证用途合理。以逐步减少“经费暂存”数的数额。
四、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结转的历年滚存结余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