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普遍开展一次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以销售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的调整和执行情况;二是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凡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且已征收农业税、牧业税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免征情况;三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后,对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地区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凡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且已征收农业税、牧业税的,其个人所得税免征情况;四是市场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的个人所得税免征情况;五是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小贩免于办理税务登记情况;六是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落实、内外宣传以及监督电话公布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