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新的最低计税价格于3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这次调整共汇总了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16个省市的4114种车型,其中国产汽车2457种、国产摩托车296种、国产挂车和国产农用车146种、进口汽车1215种。
专项用于国家公路建设的车辆购置税,是购置自用车辆时缴纳的税,其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的方式计算,由购置车辆的计税价格和税率确定。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率为10%。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发票上的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缴税。因此,最低计税价格为广大消费者所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上一次对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是在200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