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良等5名委员联合提交提案,建议免征16贫困县农业税,并给出三点理由:
首先,此举有利于体现政府对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关怀,实现三个代表的思想。贫困山区土质差,收入低,东源县全县农业户籍人口约43万,外出打工的近18万,近40%的年轻人外出打工,剩下的基本上是小孩和中老年农民,这一部分农民是社会中的最弱势群体。
其次,有利于调动贫困县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由于贫困县自然条件差,收入低,大量人员外出打工或经商,丢荒土地面积增加。东源县26万亩农田,丢荒了7万多亩,若能免征农业税,一定能鼓励农民去耕作丢荒的土地。
第三,有利于调动贫困县农民脱贫奔富的积极性。浙江省没有贫困县,而广东作为经济强省还有16个贫困县。免征这些地区的农业税(总额估计也就是每年1至2亿元左右)广东应该负担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