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6亿力保农村税费改革
日期:2003-11-28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下拨26942万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保障海南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
目前,海南省18个市县已基本完成农村税费改革的调查研究、方案测算等基础工作,下一步,农税改革措施落实到农户将是改革的攻坚阶段。该省财政厅核定的2003年省对各市县转移支付资金26942万元中,固定性转移支付额16975万元,临时性转移支付额3662万元,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6305万元。
海南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市县要按照规范的分配办法,将省财政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基层政府和有关支出项目,确保中央和省规定的各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和农户。各市县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专项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