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米尼加降低关税提高增值税 日期:1999-02-04
【新税网北京02/04/99信息】 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于1998年11
月19日,提出税改方案,旨在降低关税,提高增值税税率。1998年关税税
率有9档,从0至35%,1999年改为5档,从0至20%,2000年为
4档,从0至15%,估计降低关税将会减少税收收入,1999年将减收56
0万比索;2000年将减收890万比索。为弥补税收缺口,增值税税率将大
幅提高,1999年从8%升为12%;2000年升为14%;除此以外,烟、
酒和啤酒的消费税税率也将提高。 (zsb99020304050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