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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如何反避税 日期:1999-02-26
【新税网北京02/09/99信息】 日本反避税主要实行转让定价税制。具
体做法是:
一、反避税调查。包括实地调查、对非关联第三者调查、海外调查及国际情
报交换等4个部分组成。
实地调查:日本税务当局收到纳税人填报的有关资料后,即着手进行分析和
整理,确定实地调查的项目和范围,然后有重点地对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有
特殊嫌疑的转让定价案件,则派出调查情报专门官调查,有的时间长达几年。对
非关联第三者调查:税务当局在调查独立成交价格时,如认为有必要,有权依法
要求境内的类似非关联企业提供转让定价的有关资料。如拒不提供,可依法处以
10万日元的罚金。海外调查:日本税务当局对一些重大的转让定价案件,在取得
缔约国有关税务当局同意的前提下,派专人进行调查,在一些缔约国派驻代表,
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以利于日本当局对转让定价案件的调查和处理顺利进行。
国际情报交流:日本税务当局还根据国际税收条约的规定,通过与缔约国税务当
局交换情报的渠道,收集有关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资料,也应缔约国税务当局要
求提供日本国内法人有关转让定价的资料。
二、建立专门的反避税机构。为了保证反避税的实施,日本税务当局设立了
专门的执行机构实行统一领导,还建立了上下协调关系。在国税厅设有调查部、
国际业务部,在国税局设有调查课。一般案件又国税局调查课进行,调查课须将
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报告国税厅调查部,取得一致意见后,与国际业务部联
系和协调,尽量与税收协定保持一致,以争取得到外国税务当局的支持。
反避税机构配有专门人员和律师来负责对付各种与避税相关的诉讼案件。在
诉讼过程中,代表税务当局出庭,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法院一审的判决对纳税人
有利,他们还可以代表税务当局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scswb99020303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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