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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重税均贫富 日期:1999-01-27
【新税网北京01/27/99信息】 丹麦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高税收国家,
仅工资的税率就高达50%。也就是说,丹麦人的月平均收入虽然高达2000
多美元,但是只有一半可装入个人腰包,另一半得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
丹麦的高税收表现于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购物、乘车、通讯、娱乐活
动等等,所支付的款额中有25%属于个人所缴的消费税。还有,人们对自己在
社会活动中接受的钱财,如结婚时收到的彩礼、小孩过生日时收到的馈赠品等等,
都要如实申报,若钱物总计超过1400美元,就得按规定的比例纳税。如果隐
瞒不报或拒缴税款,将会被处以较重的罚款,甚至坐牢。
丹麦对那些踏上丹麦国土的外国人在征税方面显得更为苛刻。该国税法规定,
在丹麦工作的外国劳工和移民将钱寄出丹麦,应当按规定完税。如果从银行或邮
局得到国外汇来的钱物超过1400美元的话,也得上税。
那么,丹麦的这种高税收入究竟用在何处呢?据介绍,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方
面,高税收带来了全民的高福利。在丹麦,从婴儿出生,到上幼儿园、小学、中
学和大学,一切费用是全免的;老百姓治病不用掏一分钱,医疗费全由政府承担;
退休时所得的一笔养老金足够晚年享用。政府还用税收所得不断改善人们的居住
环境、城市交通设施和教育条件。
由于高税收使老百姓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实惠,所以人们的纳税意识和积极性
都很高,很少有人干逃税的丑事。
这种高税收制度,也限制住了一些人的暴富。因为挣钱越多,纳税也就越多,
要想几年或十几年内变成个富翁,十分不易。不过,丹麦的高税收制度比有其副
作用,那便是影响了人们创造更多财富的积极性,使社会显得不那么有活力。
(hnsb99012202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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