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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四驱车出车祸福特车厂被罚3亿 日期:1999-07-15
【新税网北京07/15/99信息】 美国加州一个陪审团昨天就一项车祸赔
偿诉讼作出裁决,判处福特车厂须向在1993年福特Bronco越野四驱车翻车意外
中丧生的夫妇及其儿子的家人,赔偿2.95亿美元。
这是美国继三天前通用汽车被裁定须为意外伤者作出破天荒数额赔偿后,另
一宗大数目的汽车意外赔偿案。
陪审团在经过五天商议后作出决定,福特车厂须赔偿三名死者的家人 500万
美元;另外须付2.95亿美元惩罚性赔偿。
案情透露,原诉人罗莫1993年6月驾驶1978年款的福特Bronco汽车,接载五
名家人在公路上行驶时意外翻车,主要为塑料制成的车顶承受不了猛力冲击而破
碎,罗莫的父母及弟弟在意外中死亡。
穗庆幸生还的两名姊妹控告福特车厂,指车厂早知道该Bronco车的车顶是受
不了撞击但仍生产,令三名家人丧生。福特车厂辩称,车祸中的B ronco车本身没
有问题,意外全是当时驾驶者的错失。福特的发言人凯恩透露,公司认为判决不
公,会要求法院重审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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